大理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公积金时应提供材料介绍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6:18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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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车轴厂家
今年36岁的张英是大理市一家民企的总经理助理,张英的爱人在大理市一家 杂志社工作。5年前,两人利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。现在张英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,想要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。于是想要问问:大理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,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?
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,借贷网的小编来为其介绍说明。根据大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,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,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如下相关证明材料:(1)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;(2)购房合同的复印件;(3)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;(4)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(4)住房公积金缴存证;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,除以上资料外,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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